各市、縣(市、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有關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進一步加強改革創新、嚴格規范管理,確保2026年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安全平穩有序。現將《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健全安全管理體系,保障高考招生平穩有序
(一)壓實招考安全主體責任。各級高校招生委員會(含承擔相應職責的機構,下同)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考試、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做好考試衛生防疫、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考試招生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含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加強統籌謀劃,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各項任務,確保考試招生安全平穩。重大事件處置決策要向當地黨委和政府請示匯報,并及時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
(二)加強考試組織規范管理。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實清單化管理機制,嚴格執行考務工作各項規定和流程。強化試題試卷命制、押運、保管、分發、回收等全過程管理,確保絕對安全。提升考務培訓成效,分層分類組織開展線上線下全覆蓋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加強考風考紀管理,嚴格規范入場安檢,考中監考員(包括視頻監考員)要加強考場巡查,重點監控考生頻繁觸摸眼鏡、手表等異常行為。加強聽力考試管理,配強聽力考試技術人員力量,考前組織專業人員對聽力播放系統開展全覆蓋檢查、調試與維護,確保聽力設備運行穩定、聽力考場達到播放效果,考中因地制宜聘請播放設備供應商、屬地專業機構等技術人員進行應急處置指導。強化信息技術賦能考試管理,結合實際升級標準化考點,升級智能安檢門,加強無線電信號屏蔽,鞏固提升智能巡查巡檢。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聯合有關部門深入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和防范手機作弊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涉招違規行為和違法犯罪活動。
(三)健全應急處突責任體系。涉考涉招各類突發事件,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負責應急指導,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學校主責處置。各地各校要全面排查梳理考試招生各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和管理薄弱環節,針對性制訂并落實防范舉措。細化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模擬演練。加強網絡輿情監測和預警,及時妥善處置有害信息。落實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要求,做好對重要設備、信息系統、網站的監測和運行維護,保障數據信息安全。高考及招生錄取期間,各地要建立應急指揮專班,落實值班值守制度,及時調度協調處置各類涉考涉招突發事件。要努力提升考點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因校制宜積極探索以視頻監控室、考務辦公室為基礎建設考點指揮中心,考點主考在指揮中心值守。
(四)加快推進招考隊伍建設。各地各校要根據考試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加快建設專業化、職業化、高素質的專職招考人員隊伍,涵蓋命題、組考、評卷、招生、研究等職能,提高考試招生隊伍整體素質和管理效能。嚴格考務人員遴選、評價和管理,加強分級分類培訓。健全保障機制,嚴格選拔標準,積極選派優秀教師參與命題、評卷等工作。建設本地志愿填報咨詢專家隊伍,為考生提供優質服務。保障招考工作經費,積極搭建學習、培訓、研究、交流等成長平臺,加快建設學習型、創新型考試招生機構。
二、深化高考招生改革,著力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一)推進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各地要嚴格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開齊國家規定課程,開足課時,推動新高考與新課程、新教材協同聯動。指導中學構建科學、系統、貫穿高中全程的生涯規劃教育和發展指導體系,引導學生根據國家發展需要和自身興趣特長理性選科選考。高校要加強與中學的育人銜接,幫助學生加強對學科專業、科技前沿的認識,引導學生樹立遠大理想,積極服務國家和區域重大戰略需求。
(二)規范特殊類型招生管理。高校要進一步明晰各招生類型的工作定位,完善報考條件設置,探索更加科學、有效、多元的評價辦法,進一步提升人才選拔的科學性、精準性。加強和改進校考工作,完善招考辦法、命題管理、組考方案、評分規則等一系列校考規章制度,確保公平公正、科學規范。推進選育一體,開展長周期跟蹤監測評估,構建招生培養就業有效銜接機制。
三、落實監督管理機制,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一)完善考試招生工作機制。高校要加強黨對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嚴格議事規則和程序,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領域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要求,健全校內“大監督”協同工作機制,將考試招生工作納入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全面梳理招生廉政風險點,制定切實有效的防控措施。加強對招生部門、招生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校考組織、招生錄取等各環節工作。落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保送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高職提前招生等須嚴格按規定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完善考生申訴復核機制。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確保錄取公平公正。
(二)切實維護良好招生秩序。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規范高校大類招生行為,優化學科專業布局和招生計劃安排,提高人才培養適配程度。嚴禁學校以各種名義提前開展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考核、生源考察、資格初篩等,事先招攬、遴選和圈定生源。錄取工作結束前,不得違規獲取考生成績等個人信息,不得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爭搶生源。不得將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測評結果與招生工作掛鉤,不得面向中學開展“優質生源基地”“人才共育基地”等任何形式的簽約、授牌活動。
(三)嚴格考試招生違規處理。對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黨員和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的,依法依規依紀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追責問責。
四、堅持以考生為中心,營造良好考試招生環境
(一)全力優化考生服務保障。各地要深入實施“高考護航行動”,加強治安、交通、氣象、衛生防疫、噪音治理、心理輔導等多方面綜合服務保障,為殘疾考生平等參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加強誠信考試教育,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失信等行為。充分運用多種宣傳媒介,做好政策解讀、信息發布、溫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務工作。優化高考志愿填報智能輔助服務,加強和完善考生志愿填報各環節管理,指導考生妥善保管個人信息,提醒考生謹防“高價志愿填報指導”詐騙陷阱。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問題。
(二)嚴禁違規宣傳引導炒作。各地要樹立正確的教育政績觀,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考上線率”“高考錄取率”“高分考生”等。各高校要嚴肅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紀律,杜絕隨意宣傳、盲目承諾、不實解讀,不得以高額新生獎學金、違規承諾錄取(含承諾錄取專業、本碩博連讀或貫通等)、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無序、違規爭搶生源,不得以優質生源登記表、志愿填報意向書等形式吸引、誤導學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預考生填報志愿。規范錄取通知書制作與宣傳工作,恢復“一頁紙”形式,認真落實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要求。
(三)加大培訓咨詢機構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高校、高中階段學校、部門(院系)及其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培訓咨詢機構的任何形式的考試招生培訓活動和有償志愿填報服務。各校不得允許教育咨詢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或個人進入學校開展考試招生培訓咨詢活動,或提供場地給有關機構或個人進入學校開展考試招生培訓、咨詢和廣告宣傳活動;不得向考生和家長宣傳推介有關機構或個人的涉考涉招活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考試招生培訓、咨詢的規范治理,嚴厲打擊涉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請各地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本地區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實施方案,并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本地所有高中階段學校。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