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qū))教育局:
為規(guī)范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提高基礎教育科學管理水平,保障適齡兒童青少年受教育權利,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浙江省實際,對2017年出臺的《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xiàn)將新修訂的《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當?shù)貙嶋H制訂具體實施細則,認真組織學習并貫徹落實。
附件:《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doc
浙江省教育廳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