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諸暨技師學院安管處聯合諸暨市城東派出所對學生寢室開展了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突擊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25修正)》第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開展校園安全大檢查,有利于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以往的事實證明,管制刀具會帶來校園安全隱患。開學伊始,校園中懸掛起了“切勿攜帶管制刀具 遠離危險”“舉報攜帶管制刀具違法行為 人人有責”等宣傳標語。

城東派出所由楊金龍警官帶隊,20名民(輔)警參與此次活動。在學生干部的協助下,由相關班主任帶隊,民(輔)警對學生寢室進行了認真檢查,特別是對于衣柜、皮箱、被窩等容易藏匿物品的地方進行了逐個檢查。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檢查后,除了一些違規使用的吹風機、插線板、充電器之外,沒有發現管制刀具。


“遠離管制刀具,必須宣教結合”該校安管處主任金剛強強調,“除了學校和家庭做好警示教育工作以外,聯合警方進行不定期突擊檢查則是很好的強化手段,只有常抓不懈才能帶來真正的校園安全。”(徐振宇)